3.甲想殺害盲人乙,於是引導乙觸摸高壓電設備,乙因而被電死。請問甲成立何罪? ..-阿摩線上測驗
1F 108移民已上榜 祝福大家 大一上 (2019/04/10)
間接正犯是利用他人作為工具實行自己犯罪意思之行為的,稱為間接實行犯或間接正犯。 間接正犯所利用者首先是一個人類工具,而非物質或動物工具; 其次是他人的行為,而非人的非行為,如甲將乙推倒壓碎丙之文物,系毀損罪之直接正犯。 類型: (一)利用不具有客觀構成要件符合性的行為: 如甲逼迫、誘騙乙自殺實現殺人目的。 (二)利用不具有主觀構成要件符合性的行為 無故意及過失的工具:如母親讓不知情的兒子將毒水端給父親飲下。無目的而有故意的工具:如甲出於流通目的而請道具師乙製作偽幣數十張,稱為拍電影所用。(三)利用不具有違法性的行為: 如利用他人正當防衛或警察之逮捕行為而實現陷害第三人之目的。 (四)利用不具有有責性的行為 無辨...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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