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依據教育部「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科與輔系及學位學程學分學程認定標準」..-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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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奕瑄 大一上 (2014/04/22)
名 稱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科與輔系及學位學程學分學程認定標準發布日期民國 101 年 07 月 26 日法規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 2 條 專科以上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 程、科、輔系或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教保系科),應申請中央主管機關認 可後,始得招收學生,培育其為教保員。 前項教保系科學生,依規定修畢教保專業知能課程至少三十二學分,且成 績及格,經學校發給學分證明,並取得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證書者,認定其 具教保員資格。 前項學分證明,應註記已修畢之教保專業知能課程科目。 第二項教保專業知能課程,其科目與學分數之對照如附表。 附表: 教保專業知能課程之科目...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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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2022上岸,感謝阿摩 高三上 (2020/03/29)
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682 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認可辦法公發布日:民國 101 年 07 月 26 日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03 月 06 日第 三 條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