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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86 性別工作平等法對於性騷擾的定義,何者錯誤?
(A)言詞之內容涉及性要求、具性意味或性別歧視
(B)行為必須達猥褻或姦淫之程度
(C)以性要求作為考績陞遷之交換條件
(D)具性別歧視之言詞造成 敵意性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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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愛德華 高二上 (2012/01/11)
第 12 條本法所稱性騷擾,謂下列二款情形之一: 一、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 詞或行為,對其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 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8F
愛作夢的平凡人 高三下 (2015/07/05)
其實應該說,不是"不須",而是"不能"達猥褻或姦淫程度.
因行為人若實際上達猥褻姦淫程度,會適用刑法,已經不能只稱為性騷擾,而是一般所謂"性侵害"(刑法並無使用此稱呼,惟另有"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使用該詞).若未達猥褻姦淫,無刑法適用,仍處於性騷擾程度,僅得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或性騷擾防治法等規定.
9F
我要去南院 大一下 (2017/06/04)

這樣會不會太主觀?

例如主管對女員工說,你工作的樣子看起來很舒服

這樣有沒有算暗示?

10F
能把握的只有現在! 研二上 (2017/12/07)

樓上,只要想想如果你老闆這樣跟你說,你有什麼感覺就知道了。

86 性別工作平等法對於性騷擾的定義,何者錯誤?(A)言詞之內容涉及性要求、具性..-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