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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債篇&物權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1 甲欲將其 A 屋贈與乙,惟為避免繳交贈與稅,甲、乙雙方故意互為非真意的買賣契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買賣契約無效
(B)贈與契約有效
(C)買賣契約涉及通謀虛偽意思表示
(D)甲、乙任何一方均得撤銷意思表示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黃依依 國二上 (2015/07/31)
第 87 條 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非真意的買賣契約)者,其意思表示無效。但不得以其無效對抗善意第三.....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Angela 幼兒園下 (2015/08/07)
根據第87條無效者,就是自始、當然、確定無效,也就沒有得撤銷的問題(得撤銷的前提是仍有效。)
4F
iiiiiiiiiimmm 小六上 (2019/03/23)

買賣契約 依87條 無效,當然沒有撤銷問題沒錯。但贈與契約 依87條第二項 有效,又依408條 贈與物之權利未移轉前,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題目沒說到已經移轉)

所以我覺得(D)甲、乙任何一方均得撤銷意思表示 ----> 應該是錯在均吧

有錯請指正

21 甲欲將其 A 屋贈與乙,惟為避免繳交贈與稅,甲、乙雙方故意互為非真意的買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