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下列何者不得向憲法法庭聲請判決?
(A)總統
(B)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法官
(C)社團法人臺灣身心障礙兒童權利促進會
(D)屏東縣議會議員現有總額四分之一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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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56), B(319), C(906), D(2732), E(0) #3127506
統計: A(1756), B(319), C(906), D(2732), E(0) #3127506
詳解 (共 10 筆)
#5905492
(A)總統為國家最高機關之一,得為聲請主體。
憲法訴訟法第47條修正理由:「……(三)國家最高機關,指依據憲法所設國家各權力之最高機關: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及監察院。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內肩負統率全國陸海空軍等重要職責,對外具代表國家之特殊身分,於行使法定職權時,亦為憲法上之國家最高機關;且參照釋憲實務,其亦得為解釋憲法案件之聲請主體。」
(C)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兒童權利促進會為法人,憲法訴訟法第59條、第84條聲請主體之人民,除自然人外,亦包含法人。
人民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
依憲法訴訟法第59條第1項規定:「人民...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再依同法第60條第1款規定:「本節聲請,應以聲請書記載下列事項:一、聲請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住所或居所及應為送達之處所;聲請人為法人或其他團體者,其名稱及所在地、事務所或營業所。」
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依憲法訴訟法第84條第1項規定:「人民...得聲請憲法法庭為統一見解之判決。」
再依同法第85條第1款規定:「前條聲請,應以聲請書記載下列事項:一、聲請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住所或居所及應為送達之處所;聲請人為法人或其他團體者,其名稱及所在地、事務所或營業所。」
由上述條文可知,第59條、第84條所指的人民,除了自然人外,也包含法人和政黨。
引用資料來源:
聲請大法官審理的程序是什麼?一般人民也可以聲請大法官審理嗎?(下)——2022年以後的憲法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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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6369
9下列何者不得向憲法法庭聲請判決?
(A) 總統
(B)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法官
(C) 社團法人臺灣身心障礙兒童權利促進會
(D) 屏東縣議會議員現有總額四分之一以上
立法委員才對
立法委員才對
立法委員現有總額四分之一以上,就其行使職權,認法律位階法規範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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