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下列關於使用借貸之敘述,何者錯誤?
(A)使用借貸為債權契約,非物權契約
(B)使用借貸於借用人使用完畢後,借用人應返還同種類、品質、數量之物
(C)使用借貸為不要式契約、無償契約
(D)使用借貸預約成立後,預約貸與人得撤銷其約定。但預約借用人已請求履行預約而預約貸與人 未即時撤銷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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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0), B(150), C(71), D(73), E(0) #3359079

詳解 (共 4 筆)

#6315330

【使用借貸】:將特定物品借給別人使用,因此別人返還的也必須是這個物品(特定物)。

民法464條:「稱使用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以物交付他方,而約定他方於無償使用後返還其物之契約。 」

【消費借貸】:將某個東西(可代替物)所有權移轉給別人,別人再以同種類、品質、數量之物品返還。常見的例如借錢,或是借米等等。
民法474條:「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

兩者皆屬不要式但「要物」契約,使用借貸是無償的(如果有償會變成租賃),消費借貸可以有償,兩者文義上易混淆,須留意區別!
而D選項即民法465-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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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0558
民法第464條:「稱使用借貸者,謂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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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4942
第四百六十四條 稱使用借貸者,謂當事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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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6037

(B)是消費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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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724781
未解鎖
民法 第464條 稱使用借貸者,謂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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