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任何人受到傷害並持有醫院出具的驗傷單,可以向地檢署提出何種書狀?
(A)告訴狀
(B)自訴狀
(C)起訴狀
(D)公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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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918), B(1764), C(338), D(112), E(0) #355359

詳解 (共 10 筆)

#426805
告訴:to 檢、警、調。
自訴:自己透過 律師 向法院 聲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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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399

  • 告訴:被害人向警察、檢察署提起。
  • 公訴:由檢察官主動提起。(為刑事案件)
  • 非常上訴:檢察總長認為法官判決有違法律。
  • 自訴:被害人或律師向地方法院提起。
  • 告發:第三人向檢察署、警察局提出。
  • 自首:犯人良心不安而自首。(犯罪事實未被發現或不知道犯人是誰)
  • 投案:犯人被通緝後主動投案。
  • 上訴:不服地方法院法官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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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536

公訴自首犯罪人追溯機關檢察官法院
告訴告訴人
告發義務告發公務員
權利告發任何人
自訴自訴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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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427
我單純往他跟檢察官講結果對了。考古題寫多了,被害妄想症多了,再單純的題目也感覺不單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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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095

我ㄉ天阿~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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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603
原來是這樣,謝謝解答~ 終於搞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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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261
原來自訴是要親自上法院@@  我以為是只要是自己提出的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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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6237
感謝幾位大大的解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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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4443

檢察官告法院--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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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75394

起訴狀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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