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又不是樂譜
用民進黨一直針對國歌是國民黨黨歌這點來抨擊,每個都死不開口唱國歌就比較好理解
???聽到國歌要立正站好不然會被抓去槍斃。如下:當年在電影院看電影、在音樂廳看表演,都要立正唱這首大多數國人都默寫不出歌詞的國歌。甚至在違警罰法第58條裡還明示︰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20元以下罰鍰或申誡。一、升降國旗經指示而不肅立致敬者。二、聞唱國歌經指示而不肅立致敬者。三、於公共場所瞻仰國父遺像,經指示而不起立致敬者。」1954年5月5日上午8時,基隆市愛三路派出所門前警員升旗時,廣播器裡已播放國歌,兩位小販阮金水(26崴)與夏阿牛(30歲)為了趕去市場做生意而不肅立,因此被警員攔下。倒楣的兩名小販,被帶往派出所詢問後,聞唱國歌經指示而不肅立致敬這一行為,被依違警罰法報請警一分局處分之外;兩人攜帶的西裝及襪子,警方也依沒有統一發票,以走私漏稅一併移送偵辦。從聽到國歌沒肅立站好的小罪,羅織到了走私漏稅。戒嚴時代的警察權力有多大,從這一案例就可看出。其實還不只是警員可以逮捕自認對國歌不敬的路人;連少女在電影院裡,也會被打著「愛國」名義的男子騷擾。
9 依憲法本文規定,下列何者事項並未規定? (A)國歌 (B)國民(C)疆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