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依預算法規定,警察組織中關於單位預算與附屬單位預算之編列方式,下列何者正確?
(A)附屬單位預算係指有法定預算之機關單位,應將全部歲入、歲出納入總預算編列;單位預 算則係特種基金僅以歲入、歲出之一部編入總預算者
(B)附屬單位預算中,營業基金應將其全部營業收入與支出均納入總預算編列,不得僅編列差額部分
(C)依預算法規定,警察組織執行公務所需之人事費屬歲出,應編列於內政部警政署或各警察 機關之單位預算;惟警察機關奉派駐守港口、機場、科學園區等特定場所執行安全維護勤 務時,其人事費得依受益者負擔原則,由各該派駐場所之營業基金或作業基金支應,此為 預算法對於特殊公務情形之彈性規範,不違反預算法歲出應編列於各機關單位預算之規定
(D)內政部警政署之警政預算屬單位預算,依預算法第 37 條,其歲入應按來源別科目編製, 歲出應按政事別、計畫或業務別科目編製,全額納入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中,營業基金 應編入總預算者,依第 86 條,為盈餘之應解庫額及虧損之由庫撥補額與資本由庫增撥或 收回額,並非全部收支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尚無統計資料
統計: 尚無統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