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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輔會)將國有農場土地配耕給榮民或其遺眷,不收租金,供其耕種維生,以 照顧其生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退輔會配耕國有農場之行為屬於公法行為,須受法治國原則之拘束
(B)退輔會與受配耕榮民之間成立私法無償借貸契約,與公行政任務無關
(C)退輔會配耕國有農場之行為屬於私法行為,惟其締約自由應受平等原則之拘束
(D)退輔會之配耕行為,係為履行照顧榮民之公行政任務,不得以私法契約為之


答案:C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Aiter Lee 小一下 (2015/07/20)
釋字457號:…國家機關為達成公行政任務,以私法形式所為之行為,亦應遵循上開憲法之規定。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發布之「本會各農場有眷場員就醫、就養或死亡開缺後房舍土地處理要點」,固係基於照顧榮民及其遺眷之生活而設,第配耕國有農場土地,為對榮民之特殊優惠措施,與一般國民所取得之權利或法律上利益有間。受配.....看完整詳解
11F
阿R要上榜~不販賣 大二上 (2019/09/26)
我錯第3次了!國家可 以私法形式,達成公行政之任務 ex:將國有農場土地配耕給榮民或其眷屬,不收租金,供其耕種維生。

大法官釋字457

解釋爭點:退輔會之房舍土地處理要點,禁出嫁女繼承之規定違憲? 違憲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國家應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憲法第七條暨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六項定有明文。國家機關為達成公行政任務,以私法形式所為之行為,亦應遵循上開憲法之規定
12F
楊博貴 大二上 (2020/04/12)

好比想著 早期政府為照顧榮民將土地分配給有資格的榮民

不收租金 單純站在國家作為一個類似像基金會的角度

單純借土地給這群有資格的人(私法的使用借貸關係)

但多了一層公行政任務罷了~~

13F
忘記背後,努力面前 高三下 (2020/08/04)

我一直以為這題是行政契約(結果不是),但是行政契約需要互付給付義務(參照行政程序法137

如果行政契約就是公法。

大法官解釋457(自備口訣:是我妻,榮民都是我妻子)

公行政任務私法形式所為之行為,單純給你好處沒關係。


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輔會)將國有農場土地配耕給榮民或其遺眷,不收租金..-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