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對於保險契約之法定終止原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保險契約遇有危險增加之情形,得終止契約,或提議另定保險費。要保人對於另定保險費不同意者,
其契約即為終止
(B)保險人有隨時查勘保險標的物之權,如發現全部或一部份處於不正常狀態,經建議要保人或被保險人
修復後,再行使用。如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不接受建議時,得以書面通知終止保險契約或其有關部份
(C)要保人故意不為複保險之通知,或意圖不當得利而為複保險者,其契約即為終止
(D)保險人破產時,保險契約於破產宣告之日終止
詳解 (共 3 筆)
未解鎖
保險法第37條要保人故意不為前條之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