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有關社會秩序維護法中之救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對警察機關依社會秩序..-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小明 小五上 (2020/10/29)
(A)對警察機關依社會秩序維護法所為之罰鍰處分,其救濟係由行政法院管轄 不正確 普通、地方法院簡易庭「聲明異議」 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55 條、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57 條」,被處分人,不服「警察機關」「處分」之「罰鍰、沒入、申誡」,得於「處分書送達」「翌日起」「5天內」,應書面陳述理由,經原處分警察機關,向「地方法院簡易庭」「聲明異議」,不服「地方法院簡易庭」針對「聲明異議」的裁定,不得抗告。無後續救濟。 (B)對警察機關依社會秩序維護法所為之罰鍰處分,其救濟得不經原處分之警察機關而直接向管轄法院提起救濟 不正確 受處分人不服,警察機關「處分」之「罰鍰、沒入、申誡」,得... 查看完整內容 |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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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Kevin Chen 高二上 (2021/07/10)
(D)對警察機關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簡易庭裁定之勒令歇業案件,有不服者,得向同法院普通庭提起抗告社維法第 58 條
受裁定人或原移送之警察機關對於簡易庭就第四十五條移送之案件所為之 裁定,有不服者,得向同法院普通庭提起抗告;對於普通庭之裁定,不得 再行抗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