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學依課程進度,分年級實施教學;每班學生人數,以不超過四十五人為原則。
第 七 條
高級中等學校依課程進度,分年級實施教學;每班學生人數,
以二十五人至四十五人為限。但情形特殊,經各該主管機關核
定者,不在此限。
9 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施行細則」之規定,每班學生人數,以不超過多少人為原則?..-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