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A將機車停在自助餐廳旁邊未熄火,即進入餐廳內購買便當,路人甲發現意圖據為己有..-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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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林欣雅 高二上 (2019/06/21)
第 320 條 竊盜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335 條 侵占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FROM: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00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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