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下列何者為直接強制的手段?
(A)交通安全講習
(B)拆除違建
(C)危險物之扣留
(D)對於未依法申請許可之室外集會命令解散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5), B(1411), C(390), D(223), E(0) #1533300

詳解 (共 8 筆)

#1926542
(A)交通安全講習 (間接強制)(B)拆...
(共 7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2
11
#2169906
(A)交通安全講習 ,不是間接強制,是行...
(共 7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4
1
#2201207
(D)命令解散不等於強制驅離,前者是對人...
(共 10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1
#2540796
依照行政執行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可知,...
(共 33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2181737
D是行政罰警告形同行政指導並被及時強制 ...
(共 2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2
#2148054
A警告性行政罰,D對人的一辦處分,下命處...
(共 2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1
#5576282

下列何者為直接強制的手段? 
(A) 交通安全講習
>>係屬行政罰(行政罰法第2條)

(B) 拆除違建
>>係屬直接強制(行政執行法第28條)

(C) 危險物之扣留
>>係屬行政執行法第36條的即時強制(因為是危險物)

(D) 對於未依法申請許可之室外集會命令解散 >>係屬行政處分(行政程序法第92條,命令解散為行政處分中的對人一般處分)

行政執行法 第 28 條

前條所稱之間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代履行
二、怠金
前條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
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
三、收繳、註銷證照。
四、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
五、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之方法。

行政執行法 第 36 條
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
即時強制方法如下:
一、對於人之管束。
二、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
三、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
四、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

6
0
#2799801
(C) 危險物 不是動產嗎?
(共 1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819241
未解鎖
行政罰第2條(其他種類行政罰之要件) ...
(共 43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