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刑鑑手冊48 0.5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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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現行法規制度下,這題答案有改變嗎?
(A)火藥送鑑時,應由鑑識人員的採1公克,以紙張包裝。
刑事鑑識規範 五十
火(炸)藥及爆炸遺留物之處理原則如下:
(一)火(炸)藥送驗時酌採一公克,導火索酌採十公分,以紙張包妥後置入塑膠證物袋內,嚴禁直接以塑膠夾鏈袋、金屬、玻璃、陶瓷或其他硬質容器封裝,運送過程並應避免碰撞、摩擦、高溫等狀況發生。
(二)爆裂物應由專業權責單位就近先行安全拆解後,再依規定採集適量火炸藥送驗。
(三)爆炸點周遭疑為火(炸)藥附著物,宜全部採集送驗。
(四)爆炸後爆裂物或碎片宜全量採取送驗。
9.刑案現場證物之採集,下列何者正確?(A)火藥送鑑時,應由鑑識人員的採1公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