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下列對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資格之敘述,何者正確?
(A) 國民須年滿四十五歲
(B) 須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且曾設籍十年以上
(C)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D) 如回復中華民國國籍,亦得登記為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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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8), B(155), C(671), D(79), E(0) #1542341
統計: A(48), B(155), C(671), D(79), E(0) #1542341
詳解 (共 4 筆)
#1668860
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且曾設籍十五年以上之選舉人,年滿四十歲,得申請登記為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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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2297
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且曾設籍十五年以上之選舉人,年滿四十歲,得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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