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有關我國目前幼教行政專責管理單位之設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各鄉鎮教育局均設有幼教科,專責管理幼教行政事務
(B) 各地方縣市政府兒童局均設有幼教科,專責管理幼教行政事務
(C)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設有幼教專責管理單位
(D) 內政部兒童局專責管理幼稚園行政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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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8), B(443), C(1160), D(71), E(0) #70129

詳解 (共 4 筆)

#708100

學前教育科:基隆市(處)、台北市(局)、苗栗縣(處)、

幼兒教育科:新北市(局)、新竹縣(處)、桃園縣(局)、臺中市(局)、彰化縣(處)、台南市(局)、高雄市(局)

特殊與學前教育科:新竹市(處)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嘉義縣(處)、台東縣(處)、屏東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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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529

2010/7/23 98年度幼稚教育重點業務統合視導的成績已經出爐

http://etweb.tp.edu.tw/epa/paper_show.aspx?EDM=EPS201007231008180XW

第三段 : 目前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設有幼教業務專責單位者僅臺北市、臺北縣及苗栗縣等3縣(市),

其餘縣(市)除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成立幼教股外,多與特殊教育業務合併為特幼科(課)。

 

此題是95年度的,當時可能只有台北市先設立幼教專責管理單位吧

而其他縣市幼教多屬兼辦業務,缺乏明確的專責單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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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908


現在還是這樣嗎?

不是各縣市都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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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104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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