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0 甲之已登記 A 地,乙未經甲允許,自 78 年開始占有 A 地並蓋有 B 屋,94 年乙將其占有轉讓給丙, 丙繼續占有至 99 年,甲於 100 年 2 月 1 日發覺向法院起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因為 A 地已登記,丙無法主張任何權利
(B)因為丙自己之占有期間不滿十年,無法主張時效取得
(C)B 屋應有合法建照,丙始得主張時效取得
(D)丙得將自己之占有與乙占有合併而為主張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3F
能把握的只有現在! 研二上 (2017/04/27)

第九百四十七條(占有之合併)

占有之繼承人或受讓人,得就自己之占有或將自己之占有與其前占有人之占有合併,而為主張。合併前占有人之占有而為主張者,並應承繼其瑕疵。

4F
Vauni 高三上 (2019/01/09)

XA丙得主張繼受占有地上權

XB§947占有合併主張時效21,依§767物上請求權之消滅時效依照§12515

XCB屋是否有建照,皆不影響丙占有地上權

OD§947占有之繼承人或受讓人,得就自己之占有或將自己之占有與其前占有人之占有合併,而為主張。合併前占有人之占有而為主張者,並應承繼其瑕疵。

5F
ckvhome 高二上 (2019/08/19)

(A)雖A 地已登記,丙得主張時效取得地上權(民772) 

(B)雖丙自己之占有期間不滿十年,主張時效取得(民772) 
(C)無涉B 屋應有合法建照,丙得主張時效取得(同上) 
(D)丙得將自己之占有與乙占有合併而為主張(民947) 

20甲之已登記 A 地,乙未經甲允許,自 78 年開始占有 A 地並蓋有 B 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