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政黨及與其具有關係企業的廠商,不得參與投標,但得作為得標廠商的分包廠商
1、政黨法第19條,政黨之經費及收入,其來源如下:一、黨費。二、依法收受之政治獻金。三、政黨補助金。四、政黨為宣揚理念或從事活動宣傳所為之出版品、宣傳品銷售或其權利 授與、讓與所得之收入。五、其他依本法規定所得之收入。六、由前五款經費及收入所生之孳息。2、政黨法第23條,政黨不得經營或投資營利事業,並不得從事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以外之營利行為。(B)提供規劃、設計服務之廠商,於依該規劃、設計結果辦理之採購應予迴避,但於無利益衝 突或無不公平之虞,經機關同意者,得不適用之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
機關辦理採購,應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有...
機關辦理採購,應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投標、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或協助投標廠商:一、提供規劃、設計服務之廠商,於依該規劃、設計結果辦理之採購。二、代擬招標文件之廠商,於依該招標文件辦理之採購。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情形,於無利益衝突或無不公平競爭之虞,經機關同意者,得不適用於後續辦理之採購。(C)承辦專案管理的廠商與規劃、設計、施工或供應廠商,不得同時為關係企業(D)代擬招標文件的廠商,機關於依該招標文件辦理之採購,該廠商不得作為決標對象,但得 作為分包廠商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條,機關依本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委託法人或團體代辦採購,其委託屬勞務採購。受委託代辦採購之法人或團體,並須具備熟諳政府採購法令之人員。代辦採購之法人、團體與其受雇人及關係企業,不得為該採購之投標廠商或分包廠商。
增加(A)選項為答案。
1、★★★★41...
46.依照採購法之規定,下列何者有誤? (A)政黨及與其具有關係企業的廠商,不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