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關於反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於第二審就主張抵銷之請求尚有餘額部分..-阿摩線上測驗
6F
|
7F 我愛阿摩摩喳喳 大一下 (2021/10/09)
謝謝樓上大大們提供法條~ <(__)> ------------------------------------------------------------------ 關於反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於第二審就主張抵銷之請求尚有餘額部分,為保護本訴原告之審級利益,均須另訴請求不得提起反訴→(x) 得提起民事訴訟法第446條(訴之變更、追加或提起反訴之限制) 訴之變更或追加,非經他造同意,不得為之。但第二百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六款情形,不在此限。 一、於某法律關係之成立與否有爭執,而本訴裁判應以該法律關係為據,並請求確定其關係者。 查看完整內容 |
8F Yan Gachi 大四上 (2022/07/02)
第 446 條
訴之變更或追加,非經他造同意,不得為之。但第二百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六款情形,不在此限。
提起反訴,非經他造同意,不得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於某法律關係之成立與否有爭執,而本訴裁判應以該法律關係為據,並請求確定其關係者。
二、就同一訴訟標的有提起反訴之利益者。
三、就主張抵銷之請求尚有餘額部分,有提起反訴之利益者。
上訴之聲明,不得變更或擴張之。
被上訴人,不得為附帶上訴。
裁判字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8 年 01 月 01 日
要旨:
當事人在第三審不得變更其原有之主張。
第 263 條
訴經撤回者,視同未起訴。但反訴不因本訴撤回而失效力。
於本案經終局判決後將訴撤回者,不得復提起同一之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