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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地方自治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 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對於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 所移送之覆議案,於會期中應於送達幾日內作成決議?
(A) 7 日
(B) 15 日
(C) 20 日
(D)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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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Aspen Chiu 高二上 (2015/10/22)
第 39 條 直轄市政府對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至第六款及第十款之議決案,如認為窒礙難行時,應於該議決案送達直轄市政府三十日內,就窒礙難行部分敘明理由送請直轄市議會覆議。第八款及第九款之議決案,如執行有困難時,應敘明理由函復直轄市議會。 縣 (市) 政府對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至第六款及第十款之議決案,如認為窒礙難行時,應於該議決案送達縣 (市) 政府三十日內,就窒礙難行部分敘明理由送請縣 (市) 議會覆議。第八款及第九款之議決案,如執行有困難時,應敘明理由函復縣 (市) 議會。 鄉 (鎮、市) 公所對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至第六款及第十款之議決案,如認為窒礙難行時,應於該議決案送達鄉 (鎮、市) 公所三十日內,就窒礙難行部分敘明理由送請鄉 (鎮、市) 民代表會覆議。第八款及第九款之議決案,如執行有困難時,應敘明.....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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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對於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