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郵政法規大意 (含郵政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第6章)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8.依郵務營業規章規定,無法投遞或按規定不予寄遞而不能退還寄件人之郵件,應由原寄局招領揭示多久,逾期無 人領取者為無著郵件?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
(D)半年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小企鵝 chi chi 高一上 (2016/09/03)
第二百零三條無法投遞或按規定不予寄遞而不能退還寄件人之郵件,應由原寄局招領揭示一個月,逾期無人領取者為無著郵件。 
寄件人聲明拋棄或無法投遞免退回者,視為無著郵件。
2F
yu 大一上 (2022/10/04)

無法投遞或按規定不予寄遞而不能退還寄件人之郵件,應由原寄局招領揭示1個月,1個月未領,無著郵件。
背法: 郵局不想讓郵件放太久

寄件人聲明拋棄==>無著郵件
收件人拒收==>無法投遞

38.依郵務營業規章規定,無法投遞或按規定不予寄遞而不能退還寄件人之郵件,應由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