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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4 業者甲為推銷公司產品,邀請具採購決定權之公務員乙、丙吃飯,飯後並提供兩人性招待,在乙、丙決定採購甲公司產品後,甲又分別致贈兩人現金一筆。下列有關本案之敘述,何者錯誤?  
(A)公務員受賄罪為身分犯  
(B)身分犯得區分為純正身分犯與不純正身分犯
(C)乙、丙收受之現金,應宣告沒收  
(D)甲為不純正身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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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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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 Lee 高一上 (2015/11/23)
非身分犯:有無身分都犯罪純正身分犯:有身分就犯罪;無身分不犯.....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7F
May 高三下 (2016/11/22)

刑法第122條第3項

對於公務員或仲裁人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但自首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在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得減輕其刑。

(D)賄賂公務員的甲為正犯


8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9/09/24)

(A)公務員受賄罪為身分犯(O;因公務員身分為純正身分犯)
(B)身分犯得區分為純正身分犯與不純正身分犯(O)
(C)乙、丙收受之現金,應宣告沒收(O)
(D)甲為不純正身分犯(X;甲為對向犯,亦是正犯)

不純正身分犯:因身分而刑加重、減輕或免除。例:刑法第272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9F
林勾錐 大二上 (2020/07/12)

想請問樓上,對向犯應該是屬於共犯吧?!

24 業者甲為推銷公司產品,邀請具採購決定權之公務員乙、丙吃飯,飯後並提供兩人性..-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