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事業◆政府採購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7.下列何者敘述,符合採購法規定?
(A)機關辦理委託研究發展採購,得免收押標金、保證金
(B)押標金之繳納方式,得為取具金融機構之書面連帶保證
(C)以議價方式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財物採購,得免收履約保證金
(D)以上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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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1F
Shao-Jyun Den 國二上 (2019/09/10)

政府採購法第30條

I機關辦理招標,應於招標文件中規定投標廠商須繳納押標金得標廠商

繳納保證金或提供或併提供其他擔保。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勞務採購,以免收押標金、保證金為原則。

二、未達公告金額之工程、財物採購,得免收押標金、保證金。

三、以議價方式辦理之採購,得免收押標金。

四、依市場交易慣例或採購案特性,無收取押標金、保證金之必要或可能。


第7條

Ⅲ本法所稱勞務,指專業服務、技術服務、資訊服務、研究發展、營運管理

、維修、訓練、勞力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勞務。

2F
陳芳逸 大三下 (2022/05/04)
請問B錯在哪
3F
Tiger 高一上 (2023/08/30)
B選項>
採購法30條2項:
押標金及保證金應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為之。

17.下列何者敘述,符合採購法規定? (A)機關辦理委託研究發展採購,得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