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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特殊教育專業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98年新公佈之特殊教育法第一次規範資優生之「個別輔導計畫」,法規中對 此與「個別化教育計畫」(IEP)之異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均應邀請家長參與訂定會議
(B)均應以團隊合作方式進行
(C)前者內容包括學生性向、優勢能力、學習特質與特殊教育需求
(D)後者之內容亦包括學生現況、優勢能力、學習特質與特殊教育需求


答案:C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Ina Chou 高三下 (2012/07/01)
36條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協同教學方式,考量資賦優異學生性向 、優勢能力、學習特質及特殊教育需求,訂定資賦優異學生個別輔導計畫,必要時得邀請資賦優異學生家長參與。 28條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6F
olivia 高三下 (2015/07/01)
個別輔導計畫
個別化教育計畫
7F
飁草 大一下 (2016/05/13)

本法第二十八條所稱個別化教育計畫,指運用團隊合作方式,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所訂定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

一、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

二、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

三、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準。

四、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

五、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前項第五款所定轉銜輔導及服務,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

參與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特殊教育及相關教師、學生家長;必要時,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及學生本人參與,學生家長亦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

8F
Joyce Chu 大三下 (2018/03/26)

第 36 條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協同教學方式,考量資賦優異學生性向、優勢能力、學習特質及特殊教育需求,訂定資賦優異學生個別輔導計畫,必要時得邀請資賦優異學生家長參與。


第 28 條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訂定時應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必要時家長得邀請相關人員陪同參與。

第 29 條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考量身心障礙學生之優勢能力、性向及特殊教育需求及生涯規劃,提供適當之升學輔導。

98年新公佈之特殊教育法第一次規範資優生之「個別輔導計畫」,法規中對 此與「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