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現行公務員懲戒法規定,懲戒法院應為「免議」之議決的情形,下列何者不屬之? (A) 受褫奪公權之宣告,認為本案處分已無必要者(B) 自違法失職行為終了之日起,至移送懲戒法院之日止,已逾10 年者(C) 同一行為,已受懲戒法院之懲戒處分者(D) 被付懲戒人退休者-免議判決之情形:1. 同一行為,已受懲戒法院之判決確定。(C)2. 受褫奪公權之宣告確定,認已無受懲戒處分之必要。(A)3. 已逾第20條規定之懲戒處分行使期間。(B)(休職已逾10年;減少退休(職、伍)金、降級、減俸、罰款、記過、申誡已逾5年)不受理判決之情形(且不可補正):1. 移送程序或程式違背規定。2. 被付懲戒人死亡。3. 違背第45條第6項之規定,再行移送同一案件。(案件經撤回者,同一移送機關不得更行移送。)
這題答案是不是要改?我覺得(B)也錯耶
24 依現行公務員懲戒法規定,懲戒法院應為「免議」之議決的情形,下列何者不屬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