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第一項是竊取,第二項才是竊佔
985.關於刑法第三百二十條,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將已竊得之物遺棄,不構成..-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