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 甲聲請法院向乙發支付命令,要求支付二十萬元,乙最遲得於幾天內提出異議?
(A)十天
(B)十五天
(C)二十天
(D)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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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3), B(34), C(322), D(45), E(0) #144681
詳解 (共 1 筆)
民事訴訟法
| 第 516 條 |
(提出異議之程式)
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
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
債務人得在調解成立或第一審言詞辨論終結前,撤回其異議。但應負擔調
解程序費用或訴訟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