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總覽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公職◆憲法題庫
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ㄧ題
查單字:
關
B 君標得公共工程,因偷工減料致人於死,其責任歸屬為何?
(A)B 君負民事責任,賠償義務機關不負賠償責任
(B)B 君負刑事責任,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C)賠償機關負全部賠償責任,且不得對B 君求償
(D)B 君負全部責任,與委託機關無涉
公職◆憲法
-
答案:
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0.925
討論
私人筆記( 0 )
最佳解!
C.Y H
大二下 (2013/01/10)
第2條(國家賠償責任)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
觀看完整全文,請先
登入
檢舉
查看全部5則討論
3F
C.Y H
大二下 (2013/01/10)
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
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檢舉
4F
C.Y H
大二下 (2013/01/10)
憲法24:『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檢舉
你可以購買他人私人筆記。
查單字:
關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
B 君標得公共工程,因偷工減料致人於死,其責任歸屬為何? (A)B 君負民事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