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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4 下列我國繼承法的規定中,何者乃為了落實親屬法中的扶養義務?
(A)特留分制度
(B)拋棄繼承制度
(C)繼承人公同共有遺產
(D)生前特種贈與之歸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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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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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ielfaman 國一下 (2013/10/20)
特留分係規定於民法繼承編,其立法目的在於保障有繼承權人之權益,在我國傳統習俗下,民間遺產分配的方式常與民法上規定之繼承權人及其應繼分之分配有所不同,為保全繼承權人之利益,立法者特於民法第1175規定繼承人之法定應繼分,但為避免繼承權人受應繼分之保障,而不願負擔其義務,諸如對被繼承人負擔扶養義務等,故立法者再次以法的規範,被繼承人得於一定比例下指定其遺產之分配,依自由意志定立遺囑,分配未來將留下之遺產,以牽制不孝子孫,即所謂「特留分」的概念。舉例:被繼承人A留.....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6F
Ain't no suns 高二上 (2017/07/04)

感覺好現實的法律

為了父母遺產才去照顧父母...

7F
行百里者半九十 研二下 (2017/10/29)

也不必為了遺產才去照顧父母,只是拿得比較少而已,但一定有一份的意思

8F
ting 高三下 (2019/11/07)

(D)特種贈與之歸扣

→ex 爸爸生前給姊姊結婚嫁妝100萬,死後姊姊回來分遺產(留下500萬),

可以繼承的人有姊姊、弟弟、媽媽,

分配時,要把當初姊姊嫁妝的錢也算入遺產(500萬+100萬=600萬),

重新平均分配,每人可得600萬/3人=200萬

最終,姊姊可拿100萬;弟弟、媽媽分別200萬

44 下列我國繼承法的規定中,何者乃為了落實親屬法中的扶養義務? (A)特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