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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3年 - 103 臺北捷運:刑法暨刑事訴訟法#79570
科目:捷運◆刑法暨刑事訴訟法
年份:103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一、 甲、乙因丙聚會屢次遲到又借錢不還,決定給他一點教訓。 動手前,甲提議順便劫財,乙不想事情變得複雜,並未同意。 未久,丙被甲、乙打倒迷暈,甲即動手搜刮了其皮夾內金錢, 並欲與乙對分;乙見丙皮夾中一疊鈔票,誘惑難耐,臨時決 定與甲朋分。(每小題 20 分,共 40 分):

申論題內容

(一) 請問:甲、乙所為之刑事責任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