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刑法第 131 條:「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 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 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請分析並且回答下列問題:

⑴何謂刑法第 131 條的行為要素?(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