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甲列乙為相對人,主張乙為擔保丙對甲所負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借 款債務,將乙所有 A 地設定抵押權予甲,因丙於該債務屆清償期猶未清 償,聲請法院裁定准許拍賣抵押物 A 地。

⑴在本事件程序,甲與乙得否成立下列內容之和解:乙給付甲 80 萬元, 甲其餘請求拋棄?(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