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三、試回答下列各小題:
⑴審計機關審核各機關或各基金決算,應注意那些效能?(15 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三、(一)審計法第67條規定:「審計機關審核各機關或各基金決算,應注意左列事項:
一、違法失職或不當情事之有無。
二、預算數之超過或賸餘。
三、施政計畫、事業計畫或營業計畫已成與未成之程度。
四、經濟與不經濟之程度。
五、施政效能、事業效能、或營業效能之程度及與同類機關或基金之比較。
六、其他與決算有關事項。」
詳解
1.預算數之超過與賸餘
2.施政計畫、事業計畫及營業計劃之已完成與未完成之程度
3.經濟與不經濟之程度
4.違法失職或不當情事之有無
5.施政效能與營業效能之程度,與同類機關或基金之比較
6其他有關決算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