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二、甲、乙、丙、丁四人共同謀議,欲向某知名飲料公司敲詐鉅款,決意在其最暢銷飲 料中,滲入具有危害身體健康之毒物,並混雜在市面的飲料商品中。計畫擬定後, 由甲、乙購買毒物及工具,丙、丁則購買一箱飲料。當將所有的飲料注入毒物,並 標示特定之記號後,甲、乙、丙、丁四人乃分持滲有毒物之飲料,前往選定的便利 商店置放。隨後甲、乙、丙乃準備以書信向飲料公司勒索。惟丁於置放行為後,心 中忐忑不安,頗有悔意,於是偷偷將四人已放置的飲料全數收回。回收後發現短少 一瓶。原來所少的一瓶,在混雜陳列時,因不慎掉落地面早已摔破。正當甲、乙、 丙三人以為計畫順利,準備勒索而尚未行動前,即為警方破獲。 試問:

⑴甲、乙、丙之刑責為何?(15 分)

詳解 (共 2 筆)

kamui
kamui
詳解 #4763184
2021/05/31
(一)甲乙丙將注入毒物之飲料混入陳列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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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na Yu
Hanna Yu
詳解 #2963537
2018/08/15
甲乙丙三人犯罪行為人為共同正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