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甲為電子科技公司之裝配作業員,於公司工作滿1年後分娩,並於小孩滿1歲時向雇主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公司在訂單旺季,須請甲加班時,依107年3月1日施行之勞動基準法規定,其延長之工作時間(加班),1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但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之工作時間,1個月不得超過幾小時?(1分)每3個月不得超過幾小時?(1分)
詳解 (共 10 筆)
詳解
54
138
詳解
54小時,138小時
詳解
1. 延長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54小時。
2.每3個月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38小時。
詳解
54小時 138小時
詳解
1.54
2.138
詳解
54小時
138小時
詳解
48小時
詳解
每個月不得超過54小時,每3個月不得超過138小時
詳解
1.54小時
2.138小時
詳解
每個月不能超過46小時或上限54小時
每三個月不可超過138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