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民法物權編概要
>
110年 - 110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職員及從業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試題_從業人員/地政 :民法物權編#111404
> 申論題
題組內容
第四題:
老蕭、小如、阿國三人各出資一千萬元,買下位於台南總價三千萬元的三層樓透天厝, 每個人之應有部分為三分之一。請問下列情形應如何處理:
(一)老蕭未得到小如和阿國的同意,擅自將一樓出租給阿峰。【10 分】
相關申論題
(一)何謂「用益物權」?何謂「擔保物權」?【10 分】
#477393
(二)民法對於不動產所有權之時效取得有何規定?【15 分】
#477394
第二題:小蘭買了一條名貴的項鍊,阿珠既羨慕又忌妒,數日後,終於下手偷竊該項鍊。得手後, 阿珠將項鍊據為己有,並經常配帶該項鍊出席宴會。十六年後,小蘭和阿珠一起出席某場宴會。小蘭覺得該項鍊很眼熟,向阿珠追問後,阿珠終於說出實情。請問小蘭可否請求阿珠歸 還該項鍊?假設阿珠取得該項鍊非因偷竊,且無過失,則有無不同?【25 分】
#477395
(一)老張可否不讓與債權,而將抵押權讓與給小劉?請說明理由。【15 分】
#477396
(二)阿標清償這筆一千萬元的債務後,抵押權是否仍然存在?請說明理由。【10 分】
#477397
(二)老蕭就自己的應有部分,設定一千萬的抵押權給小玲。【5 分】
#477399
(三)老蕭與小如約定:「老蕭使用一樓,小如使用二樓,阿國使用三樓。」老蕭將一 樓出租為店面,但阿國反對老蕭與小如之約定。【10 分】
#477400
四、甲為從事採取、加工、販售砂石業務之業者,因有部分不法盜採之嫌, 致其堆置於河川行水區域內之土石(下稱系爭土石堆)經檢察機關扣押 並發還予管理該河川之乙主管機關。其後,乙公開標售系爭土石堆,經 丙得標,並於得標後已載離部分土石(下稱 A 土石)。 在上述情形下,如甲主張乙係無權處分其所有之 A 土石,請求乙應賠償該 部分之損害時,甲是否應證明自己為 A 土石之所有權人?又,乙得否主張 其係基於檢察機關之發還而善意取得系爭土石堆之所有權?(25 分)
#559972
三、甲向乙借款新臺幣(以下同)70 萬元,於尚未清償該筆債務前死亡。甲 之繼承人丙為清償其自甲繼承之 A 屋的貸款,乃向乙借款 300 萬元,雙 方以書面約定借期 5 年、每年支付週年利率 2%之利息、逾期未償還則 依法定利率給付遲延利息。丙為擔保此筆借款及利息等債務,乃提供 A 屋供乙設定普通抵押權,並於登記設定上開抵押權時,附上上述書面約 定為附件。事後,乙要求追加甲生前對其所負之 70 萬元債務亦應屬前述 抵押權擔保之債權的範圍,丙亦口頭應允之。 因丙屆期未清償其對乙所負上述債務,乙乃實行對 A 屋之抵押權,並主 張其就拍賣 A 屋所得價金,得優先受償包含前述 70 萬元在內之全部金 額。乙之主張是否有理?(25 分)
#559971
二、甲於乙之 A 土地上建造建物,並基於時效取得,登記為 A 地之地上權 人。其後,甲將該地上權贈與其子丙,並辦妥移轉登記。惟因系爭地上 權並未約定地租,乙有無得請求丙支付相當地租之依據?乙得請求丙支 付之地租應自何時起算?(25 分)
#559970
相關試卷
114年 - 114 地方政府公務、離島地區公務特種考試_四等_地政:民法物權編概要#134619
114年 · #134619
114年 - 114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四等_地政:民法物權編概要#130897
114年 · #130897
114年 - 114 普通考試_地政:民法物權編概要#128391
114年 · #128391
113年 - 113 地方政府公務、離島地區公務特種考試_四等_地政:民法物權編概要#124388
113年 · #124388
113年 - 113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四等_地政:民法物權編概要#122570
113年 · #122570
113年 - 113 普通考試_地政:民法物權編概要#121091
113年 · #121091
113年 - 113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地政:民法物權編概要#119373
113年 · #119373
112年 - 11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地政:民法物權編概要#118034
112年 · #118034
112年 - 112 普通考試_地政:民法物權編概要#115277
112年 · #115277
112年 - 112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地政:民法物權編概要#113825
112年 · #11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