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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乙丙三兄弟共同繼承其父所遺留之一筆土地,三人對於如何分割該筆土地無法達 成協議,問:

(1) 甲得否於未辦理繼承登記之前,單獨訴請法院為裁判分割?(20 分)

詳解 (共 5 筆)

JEREMY65
JEREMY65
詳解 #2475060
2017/11/04
(一)依土地法第73條第1項之規定:「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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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后
地后
詳解 #3651182
2019/11/04
民法§759  需先完成登記,才能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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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o
milo
詳解 #3558934
201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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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聯聯
徐聯聯
詳解 #3572307
2019/09/07
若協議不成,可請求法院定之。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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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文文
吳文文
詳解 #3915405
2020/04/29

1.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

2.公同關係存續中,各公同共有人,不得請求分割其公同共有物。

3.公同共有物之處分及其他之權利行使,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得公同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4.因繼承、強制執行、徵收、法院之判決或其他非因法律行為,於登記前已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應經登記,始得處分其物權

5.綜上,甲未辦理登記,不得單獨訴請法院裁判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