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甲騎機車載其妻乙,在上班途中,因超車與另一機車騎士丙發生行車糾紛。甲於下
一個路口停車與丙理論,一言不合,丙拿起安全帽痛毆甲,連乙過來勸架都被丙以
安全帽砸成重傷。送醫後,乙不幸身亡,甲則因傷勢嚴重導致右手截肢,必須花新
臺幣二十萬元裝義肢。甲也因此心理受創,每日鬱鬱寡歡,無法處理乙的後事,甲
的弟弟丁遂花費新臺幣十萬元幫乙處理後事。請依民法規定附理由分析下列問題:
⑴就甲被丙毆傷之情事,甲之請求權基礎為何?又其賠償範圍為何?(13 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民法第184條 侵權行為
可請求賠償的範圍除了醫療、身體上之侵害,尚可請求心理慰撫金
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