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資訊
試卷:100年 - 100 軍法官考試_軍法官:中華民國憲法#45634
科目:公職◆憲法
年份:100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一、軍事審判法第 10 條第 2 項規定:「本法稱軍法官者,謂軍事法院院長、庭長、軍
事審判官、軍事法院檢察署檢察長、主任軍事檢察官、軍事檢察官。」試依據憲法
及相關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簡要回答下列問題:
申論題內容
⑴該條所載人員中,孰者係擔任審判職務之職位,孰者非係擔任審判職務之職位,
孰者有憲法第 80 條之適用,孰者無憲法第 80 條之適用?適用或不適用該條之依
據及理由分別為何?(憲法第 80 條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
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