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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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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 - 102年高考三級人因工程#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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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組內容
一、解釋名詞:
⑴通用設計(universal design)(5 分)
其他申論題
【已刪除】一、行政院甲部內法制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乙,於下班後酒後駕車肇事撞死民眾。 甲部部長認為其已不適合擔任現職,欲將之調任為該部職務列等為簡任第十職等至 第十一職等之法制處專門委員。請問此項調任是否合法?(25 分)
#183216
【已刪除】二、公務人員丁於被任用時,持有民營公司股份 15%。丁隨即將持有股份轉讓其配偶 戊。丁與戊亦未辦理民法夫妻分別財產制。請問,丁是否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之 規定?(25 分)
#183217
【已刪除】三、根據公務人員考績法之規定,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之考績程序為何?(25 分)
#183218
【已刪除】四、試問,公務人員於停職後,如何根據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復職?(25 分)
#183219
⑵內容效度(content validity)(5 分)
#183221
⑶ Fitts’ law(8 分)
#183222
⑷控制反應比(control/response ratio, C/R ratio)(8 分)
#183223
二、請以人因工程的觀點,說明如何設計公車以及捷運車廂內的拉環,才能滿足不同使 用者的需求。(14 分)
#183224
三、酒駕頻傳造成許多的悲劇,請以人因工程的觀點,說明如何設計一套車內酒駕偵測 系統以防止酒駕。(20 分)
#183225
四、在設計文字資訊顯示時要達到 visibility、legibility、readability,請問 visibility、 legibility、readability 的定義為何?有那些因素會影響它們?(20 分)
#18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