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四、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22 條第 1 項規定: 「公務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涉訟時, 服務機關應輔助其延聘律師為其辯護及提供法律上之協助。」某公務人 員甲因執行職務與民眾起糾紛被提起告訴,以新臺幣 8 萬元聘請律師, 遂向所屬服務機關提出因公涉訟輔助申請,卻遭作成不予補助之決定。 試問:

(一)甲應如何提起行政救濟?(1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