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甲 1、甲 2、甲 3 共同繼承 A 地所有權,甲 1 發現 A 地由乙占有經營水果攤,多次向乙催討返還未果;乙拒絕返還之理由為 A 地係向甲 2 承租,故為合法占有使用。甲 1 擬對乙起訴主張共有物返還請求權。問:

(一)甲 1 如未經其他共有人之同意而僅以自己名義起訴,其起訴是否具有 當事人適格而合法?其訴之聲明應有如何之內容?(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