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題: 甲向郵局交寄國際航空包裹 1 件,報明保價金額新臺幣(以下同)1 萬元,內裝禮品(陶瓷聚寶盆),送達收件人時竟發現該禮品全部破損,經中華郵政公司依郵政法補償之相關規定,按所保價值補償甲 1 萬元並退還郵資,惟甲另主張該陶瓷禮品其購買之市價為 3 萬元,甲得否依其他法律又向中華郵政公司請求賠償 2萬元之損失?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請說明相關規定為何?【6 分】
郵局應依法院公文來討取損壞的陶瓷聚寶盆,在做培損給對方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