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第一題:
       甲向郵局交寄國際航空包裹 1 件,報明保價金額新臺幣(以下同)1 萬元,內裝禮品(陶瓷聚寶盆),送達收件人時竟發現該禮品全部破損,經中華郵政公司依郵政法補償之相關規定,按所保價值補償甲 1 萬元並退還郵資,惟甲另主張該陶瓷禮品其購買之市價為 3 萬元,甲得否依其他法律又向中華郵政公司請求賠償 2萬元之損失?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請說明相關規定為何?【6 分】

詳解 (共 3 筆)

nomi
nomi
詳解 #6246105
2024/11/08
答案:不可。 法規名稱:    郵政法...
(共 28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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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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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6333225
2025/03/14

郵局應依法院公文來討取損壞的陶瓷聚寶盆,在做培損給對方錢

jline
jline
詳解 #7405692
2026/06/13

依郵政法第29條第一項規定,保價郵件全部或一部遺失、被竊、毀損,得向中華郵政公司請求補償。第三項規定寄件人或收件人除依前二項規定補償外,不得依其他法律向中華郵政公司請求賠償。

依郵政處理規則第64條:保價郵件全部或一部遺失、被竊、毀損應予補償者,一部遺失以實價,實價為收寄時及收寄地之市價訂之,最多以原件所保之價值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