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桃園公司因資金需求, 於 X1 年 1 月 1 日發行面額 $50,000, 票面利率 10% 之公司債 100 張, 該公司債每年底付息一次, 於 X5 年 12 月 31 日到期。發行時市場利率為 7%, 全數由台中公司購入。桃園公司於 X1 年底付息後, 以當時公允價值每張 $57,500 之價格提前向台中公司收回 30 張, 於 X2 年底該公司債每張公允價值為 $56,500。台中公司將此債券投資歸類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 兩公司均採利息法攤銷折溢價。
試作:
(一) X1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每張公司債之發行價格應為若干? (計算至元位,需列出計算過程方予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