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四、請依我國現行稅法及相關法規之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二)依菸酒稅法第6條之規定,那些已納菸酒稅之菸酒,可以退還原納菸酒稅?(10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第6條(已納稅款之退還)
已納菸酒稅之菸酒,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退還原納菸酒稅:
一、運銷國外者。
二、用作製造外銷物品之原料者。
三、滯銷退廠整理或加工為應稅菸酒者。
四、因故變損或品質不合政府規定標準經銷毀者。
五、產製或進口廠商於運送或存儲菸酒之過程中,遇火焚毀或落水沈沒及其他人力不可抵抗之災害,以致物體消滅者。
詳解
依菸酒稅法第六條規定,已納菸酒稅之菸酒,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退還原納菸酒稅:
運銷國外者。
用作製造外銷物品之原料者。
滯銷退廠整理或加工為應稅菸酒者。
因故變損或品質不合政府規定標準經銷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