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二、淑美原先在電子公司上班,每月薪資為 30,000 元,因故辭職改開咖啡店,第一個月營收 90,000 元。但為了開設咖啡店,淑美從銀行帳戶領出 80 萬 元並貸款 100 萬元用來支應咖啡店裝潢費用,此外咖啡店每個月需要支付房租 15,000 元、水電瓦斯及材料費 25,000 元與員工薪水 26,000 元。若每 個月的帳戶利息損失 1,200 元,每個月的貸款利息 2,580 元。根據上述資訊回答以下問題:

(二)淑美繼續營業的條件是什麼?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走得慢沒關係,只要不停下腳步
會計利潤>0,有正常利潤,等於只賺工資
還能正常營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