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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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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 - 113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職員及從業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試題_從業職員_法務:民事訴訟法與強制執行法#12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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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113年 - 113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職員及從業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試題_從業職員_法務:民事訴訟法與強制執行法#123507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年份:113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13年 - 113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職員及從業評價職位人員甄試試題_從業職員_法務:民事訴訟法與強制執行法#123507
科目:
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年份:
113年
排序:
0
題組內容
第二題【25 分】 甲至乙餐廳(A、B、C 三人組織之合夥團體)用餐,因餐點遭受污染導致食用後產生 嚴重腹瀉之情形。甲作為原告,以乙為被告,提起新台幣(以下省略)60 萬元之損害 賠償訴訟。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申論題內容
(二)若受訴法院作出命乙對甲為 40 萬元損害賠償之判決,受訴法院尚須一併作出 何種處置?(13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