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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法與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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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 - 114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破產法與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130139
> 申論題
題組內容
四、下列人員是否適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請附理由說明之。
(二)銀行職員非因消費行為而負債務並聲請更生。(8 分)
相關申論題
(三)經營小麵攤且平均月營業額新臺幣 22 萬元,領有免開統一發票證明 之獨資商號負責人。 (9 分)
#551703
一、甲於網路上刊登詐騙廣告,致乙、丙二人受害,損失共計新臺幣 15 萬 元,經地方法院以詐欺罪判處有期徒刑二月。如檢察官僅以量刑過輕為 由提起上訴,惟於二審審理中,另提出尚有丁因本件犯行受害損失新臺 幣 3 萬元事實之移送併辦意旨書,試問:第二審法院對於檢察官請求應 如何處理?(35 分)
#551704
二、甲為律師,受詐騙集團首腦乙委任為其成員丙、丁辯護,並受乙諮詢詐 欺罪相關事宜,其後因受乙唆使將偵查中不公開事項轉告於乙,涉犯刑 法第 132 條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如檢察官聲請搜索甲之律師事務所, 可否扣押甲製作有關甲、乙交談之文件資料?(35 分)
#551705
三、甲犯傷害罪,經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甲不服原判決提起上訴, 惟經第二審法院駁回上訴。如甲認原審事實認定錯誤而提起再審救濟, 原參與二審判決之法官乙,得否於再審程序再次參與審判?(30 分)
#551706
一、證券交易法對於上市有價證券之場外交易有禁止之規定,但明定基於法 律規定所生效力不能經由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之買賣而取得或喪失 證券所有權者,為例外之情形;另對於私募之應募人所持有之有價證券 轉讓限制,亦排除基於法律規定所生效力之移轉,其各規定之立法理由 何在?何謂基於法律規定所生效力?在未有法律規定之例外情形而交 易或移轉者,其民事上之法律效果及違反者之刑事法律責任規定如何? (25 分)
#551707
二、A 公司設立於海外並於民國 104 年間回臺掛牌在證券交易所,成為第一 上市公司,其業務與營收以大陸子公司之製藥為主體,民國 107 年度及 民國 108 年度財務報告中對於在大陸主要資產,係以當地銀行約 23 億 人民幣之子公司存款(已超過公司合併總資產 50%) ,其查證係以會計 師發函證給銀行進行,銀行之回函本應有相關的經辦與覆核簽章,但皆 未蓋章,只於封面蓋有銀行公章;同時銀行回函寄件人與會計師原本聯 絡之銀行窗口不同,無從確知是相關銀行有職權者所為。簽證之 B 聯合 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甲與乙因於 COVID-19 期間,並未進一步實地查核 確認,即予以出具無保留意見簽證並由公司申報公告。民國 109 年 5 月 發現公司董事長及經營團隊有掏空資產、財報不實並逃逸無蹤之情事, 公司隨即下市並使投資人血本無歸。試請檢具法律上依據說明 B 聯合會 計師事務所與會計師甲、乙應負如何之民事上賠償責任?會計師甲與乙 是否應負刑事與行政上責任?(25 分)
#551708
三、證券交易法於民國 95 年引進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制度,並循序漸進 以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制度,為賦予公司審計委員會之獨立董事得以 發揮其監察職能及獨立性,明定公司法有關監察人部分權限規定,對審 計委員會之獨立董事成員準用之。惟民國 112 年 6 月 28 日檢討修正證 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4 第 4 項規定時,限縮部分獨立董事之職權事項, 其理由何在?限縮之事項如何?(25 分)
#551709
四、甲於民國 112 年 5 月 3 日,接續在 A 超商門市內,使用手機操作門市 內之多媒體終端機(ibon 機臺)列印繳費單產生條碼後,佯裝已收取交 付之金額,再使用超商門市內收銀機條碼掃描器感應條碼,並點選結帳 鍵而輸入不實會計資料,另列印代收款專用繳款證明,致 ibon 繳費系統 誤認超商門市已代為收取繳交之金額,而將款項匯入其知情友人乙之虛 擬帳戶,之後再由乙領出後交付給甲,以此不正方法獲得新臺幣 20 萬 元。試請說明代收款專用繳款證明,是否屬於商業會計法所稱之會計憑 證?甲與乙之行為應構成如何之犯罪?(25 分)
#551710
一、甲將全新建造之 A 屋出賣於乙,價金新臺幣(下同)2,000 萬元。甲依約 先行將 A 屋交付於乙占有使用,惟甲、乙雙方當事人約定,須俟乙付清 全部價金後,甲始將 A 屋所有權移轉於乙。乙於取得 A 屋之占有後乃將 A 屋出租於丙,租期 1 年,租金每月 1 萬元。不料,於丙入住 A 屋後隨 即因丙之重大過失致 A 屋全部燒毀而無法重建。甲聞訊後,不僅向乙請 求 2,000 萬元 A 屋之價金,同時更向乙請求其預期得向丙所收取之 12 萬 元租金。試問,此時甲與乙間、乙與丙間之法律關係各如何?(25 分)
#551711
二、甲將其所有之 A 車寄存於乙處,乙竟將 A 車出賣於現年僅 16 歲之高中 生丙,約定價金新臺幣(下同)2 萬元。於是乙乃出於移轉所有權之目 的,將 A 車交付於丙,丙乃將原本預定交付於家教老師之補習費 2 萬元 給付於乙。丙不僅善意不知乙非 A 車之所有人,並且丙之父母認為未成 年人擁有汽車非常危險,因此拒絕承認乙、丙間之買賣契約。試問,此 時甲與乙間、乙與丙間之法律關係各如何?(25 分)
#551712
相關試卷
114年 - 114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破產法與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13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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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 - 113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破產法與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12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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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 · #116159
111年 - 111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破產法與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110292
111年 · #110292
110年 - 110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破產法與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103153
110年 · #103153
109年 - 109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破產法與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90047
109年 · #9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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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 #78560
107年 - 107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破產法與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74256
107年 · #74256
106年 - 106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破產法與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64167
106年 · #64167
105年 - 105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破產法與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55639
105年 · #55639